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市场主体2017年度年报公告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4号)等有关规定,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从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报送公示2017年度年度报告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年度报告时间: 2018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。(为避免系统拥挤,请尽快年报)
二、年度报告报送公示途径 :
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,也可以到登记的工商(市场监管)所报送纸质报告。
(吉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:http://jl.gsxt.gov.cn/index.html)
三、逾期未年报的产生的后果自负。
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咨询电话:
5980315(企业)
13756796016(个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)